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26来源:转载点击:566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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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负责州文化活动中心房地产、水电和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负责大型会议及重大演出的会务保障;负责中心消防、安全保卫、绿化、保洁、综合治理及日活动的后勤安全保障工作;设置单位预算帐套一套;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实行独立核算。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楚雄州文旅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州文化活动中心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党建工作,抓好职工学习教育工作

(一)2020年度,管理处党支部在州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克服人员不齐的困难,认真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一是年初认真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持续做好“两学一做”,共组织党员和职工集中学习15次;三是做好公开承诺工作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主题活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一年来党支部开展多样的党员主题活动12次,交心谈心2次;五是做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六是认真开展学习党史红色主题教育工作。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和传达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文旅局党组关于“五个年”工作、“十个一”警示教育、学习党史红色主题教育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一年来管理处共组织党员干部和在职职工集中学习15次,召开职工大会12次,要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注册登录“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APP,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二、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文化活动中心内进驻单位的协调工作。配合进驻州文化活动中心的8家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和联系工作;进一步积极与各家单位联系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搞好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和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加强对文化活动中心内的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绿化景观、卫生保洁的常态化巡察。管理处将继续按照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每周一次重点部位检查,每天进行常规检查和节前安全大检查的原则,加强对文化活动中心外围进行巡察,并建立健全巡察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损坏及时修复,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文化活动中心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带病作业情况。

(三)为各级政府部门在中心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州文旅局的安排,单位1名人员参加州文旅局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

(五)认真监督物业公司合同完成情况。认真监督虹桥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各个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对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到每日巡察,考核检查评分,每个季度总结交流,对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

年初管理处分别与主管局和属地社区彝海社区签订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普法、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责任书,根据相关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2020年,管理处按照各级各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州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区域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活动中心公共区域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主题宣传,坚守舆论阵地。

(二)认真做好工青妇和老干工作。管理处一直重视关心关爱老干部、妇女、儿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工作,2020年在春节和中秋节走访慰问了老同志,敬老节组织老同志到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向他们宣传了国家的方针政策,汇报的单位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三)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管理处全体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志愿活动,助力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悬挂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遵法守法、文明节俭、诚实守信、崇德知理、学习雷锋精神等主旋律标语,做好宣传氛围;做好文化活动中心所有责任区域的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的清理工作,以及周边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清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到联系包保村小组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者活动;清理龙泰电影城的垃圾和商铺门上的小广告,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7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8万元,增幅3.9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3月新增一名退休人员,新调入一名在职人员,使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因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区域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2万元,占总支出的96.22%;项目支出17.95万元,占总支出的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291.56万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65.16万元,增长56.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138万及2020年3月新增一名在职人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72万元。与2019年456.58万元相比,增加0.0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3月新增一名在职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5万元。与2019年165.02万元相比,减少147.07万元,减少89.12 % ,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支付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区域物管费138万元纳入基本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创文工资经费14.7万元,水电费3.25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456.58万元相比,增长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3月新增一名在职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2%。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6%。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单位无工作交流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0.14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导致单位对口扶贫点乡镇及扶贫点村委会扶贫工作未产生交流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105.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万元,固定资产101.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101.3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4.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

2021年9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3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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