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12月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文明图书馆”;
2000年被文化部评为“读者喜爱的图书馆”;
2003年12月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2005年5月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04年5月楚雄州图书馆获州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称号。州图书馆外借部分别于2005年12月、2006年7月先后获州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8年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颁发的“2008年读书活动组织奖”,成为云南省获得此奖唯一一家;
2009年文化部在全国开展的第四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楚雄州图书馆再次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009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为“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