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9-0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楚雄州文化局点击:1288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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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体育局关于加强农民文化

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规范化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图书馆:

为进一步加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楚雄州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培育和提升我州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根据文化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规定》、《云南省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服务标准》和《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州“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011年7月,国家文化部把“农文网培学校”列为楚雄州创建示范项目,创建周期为两年。截至2012年底,全州103个乡镇、1097个行政村(社区)已建起“农文网培学校”,共投入资金3386万元,配置电脑2951台,投影机154台等机器设备,安装有不低于5MB带宽的互联网接入。“农文网培学校”已经覆盖县、乡(镇)、村,服务群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3年4月,“农文网培学校”建设示范项目通过了国家文化部的评估验收。但是,在今年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工作调研和督查中发现,大部分县市、乡(镇)、村(社区)对“农文网培学校”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普遍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设备不运转、制度不落实、培训活动不正常等现象,全州“农文网培学校”建设工作处于上面热、下面冷,越到基层越不重视的局面。规范化建设“农文网培学校”,是加强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有效途径。

二、明确“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标准

 “农文网培学校”办学要严格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办法、“农文网培学校”管理办法为依据,按“五有”标准规范办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一)有醒目的宣传标牌。在州图书馆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楚雄州支中心”名称牌;在县图书馆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名称牌;在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大门挂“**乡(镇)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名称牌,在电子阅览室门口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标志牌;在村级文化室门口挂“**村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分校”名称牌,在电子阅览室门口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分校”标志牌;在“农文网培学校”外围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门厅内有设施分布图,开放时间、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等各类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乡镇“农文网培学校”,设名誉校长1名,聘请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校长1名,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设常务副校长1名,由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担任;设副校长或校务委员若干名,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及驻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设专职教师1—2名,由乡镇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及辅导、电子阅览室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设兼职教师(辅导员)若干名,从相关单位聘请,负责某一培训项目的教学和辅导工作。

乡镇“农文网培学校”在各村委会设立分校,聘请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分校校长,聘请村文化室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并负责分校日常管理工作。

(三)有必要的教学场地及设施。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社区)文化室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乡镇“农文网培学校”的教学课堂。

乡镇综合文化站电子阅览室配有文化共享工程专用服务器1台,用于培训资源的存储、管理与服务;配有电脑15台以上,用于培训资源的个性化浏览、多媒体培训课件点播、网上信息资源检索;投影机及投影幕布(100寸)1套,用于集中培训和教学辅导;高清移动播放机1台,用于流动培训和辅导,文艺影视放映;安装有不低于5MB带宽的互联网接入,以及音箱、网络设备、稳压电源、标牌等其它设备;配备开展信息查询、培训等各类活动的统计薄。

培训教室应配有黑板、教具,课桌椅不少于25套。

图书室阅览室藏书不少于2000册,5种以上报纸、5种以上杂志,配有阅览桌和书架。

在文化陈列(展览)室举办书法、美术、乡(镇)情展览,展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成果、历史人物、近现代各方面先进代表人物,陈列乡村发展史实物和特色土特产等。

多功能活动室配置一定桌凳、乒乓球桌、音乐器材、象棋、扑克等,作为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

村级(社区)农文网培分校: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3台以上,安装有不低于4MB带宽的互联网接入;图书阅览室与“农家书屋”共用,制作《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职责》、《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制度》并装框上墙,备齐《云南省农家书屋出版物登记薄》、《云南省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登记薄》、《云南省农家书屋读者意见薄》、《云南省农家书屋管理员实用手册》等 ,藏书不少于1500册,订购3种以上党报党刊,由文化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有科学实用的培训活动。乡镇“农文网培学校”要根据“三农”工作的需要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文化娱乐的需求制定年度或季度培训计划并向群众公示,精心准备和制作培训教材,年初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每年集中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2次,培训人次不少于500人次;每年辅导、指导本乡镇每个分校分别开展培训2次以上。并做好培训痕迹资料的收集归档。对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民,可开展专项培训。专项培训以上机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基地实训为重,采取学时制和学分制的方式,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合格并达到学分规定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不能经常到学校接受培训及文化服务的农民群众,主要以开展流动培训的方式,为他们提供科技文化信息和文化娱乐。要确定2项以上产业项目,开展长期定向培训服务;要建立专业联系户制度,联系一批文化能人、致富能手。

(五)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农文网培学校”应加强设施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登记保管制度、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其它各功能室相关规章制度。“农文网培学校”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开放时间应与文化站开放时间一致。要做好电子阅览室监督管理工作,营造绿色健康网络环境,未成年人要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上网手续,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对群众的意见或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楚雄州“农文网培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政府行为。各县市要及时调整充实“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体局,由文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具体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文网培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相应机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相关责任。各级文化部门是“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的责任单位,州、县市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是“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在建设投入上要给予大力支持,在培训上要指导编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乡镇“农文网培学校”及村级分校建设的具体责任单位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五有”标准完成规范化建校任务。

(三)规范学校管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分步实施,培训内容要与农时结合、与农事结合、与产业结合、与农民的需求结合。要建立培训台账,认真做好开展活动的日常工作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四)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市、有关部门要为“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地方政府要配套资金投入建设。州委办、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州级财政每年按照农民人均1元的补助标准安排文化惠农活动补助经费,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确定年人均文化惠民活动补助经费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此项经费可用于“农文网培学校”的建设。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经费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文化站及文化室开展的培训工作和文体活动。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按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经费使用范围、详细的项目预算、用途、效果等)。

(五)加强工作督查。建立督查考核长效机制,把“农文网培学校”纳入各级文体工作考核内容。州文体局每年到各建设项目点开展1—2次专题督查检查,各县市也要组成督导组定时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和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培育文化品牌。“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经验推广的品牌培育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农文网培学校的办校典型经验和服务“三农”的成功事例,主动协调各级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在全国推广楚雄农文网培学校建设示范经验,让广大群众了解并自觉参与“农文网培学校”开展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附件:1.楚雄州“农文网培学校”规范化建设档案资料要求

                                                          2.“农文网培学校”教学管理表册

 

               楚雄州文化体育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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